發文單位:人事室
公告期限:2026-04-22 ~ 2026-12-31
【人事室】「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第4條之2、第4條之3,業經勞動部115年4月8日勞動條5字第1150147759號令修正發布。
【人事室公告】
公告對象:本校教職員
主旨:「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第4條之2、第4條之3,業經勞動部115年4月8日勞動條5字第1150147759號令修正發布。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4月14日臺教人(一)字第1150036855號書函辦理公告,來文請至本校首頁最新消息點閱
二、教育部及勞動部原函影本(含附件)請至本校首頁最新消息點閱
人事室 敬啟
115.04.22
2026-04-22 22:33:48
相關附件:
2026322103349.pdf
20263221034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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