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人事室
公告期限:2026-10-30 ~ 2027-02-28
【人事室】勞動部公告,自116年1月1日起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就業保險費分別按被保險人當月投保薪資12%、1%計算。
【人事室公告】
公告對象:本校教職員工
主旨:勞動部公告,自116年1月1日起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就業保險費分別按被保險人當月投保薪資12%、1%計算。
說明:依據勞工保險局115.10.21保納新字第11513068431號函辦理公告,來文請至本校首頁最新消息點閱
來文內容摘要如下:
115年度現行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就業保險費分別按被保險人當月投保薪資11.5%、就業保險費1%計算,自116年1月1日起分別調整為12%、1%。
人事室 敬啟
115.10.30
2026-10-30 14:34:38
相關附件:
2026930233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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