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發展組
公告期限:2026-09-05 ~ 2026-09-24
【校外獎學金】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5學年度第1學期「新竹縣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
凡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就讀之家境清寒學生,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以下簡稱本獎學金 應合於下列條件之一,且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者:
一、國中學生語文、數學、社會、藝術、自然科學、健康與體育、科技、綜合活動等 八類科 ,每類科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高中、高職學生德行成績甲等 八十分以上 )),學期成績及體育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者。
二、 大專院校學生學期成績及操行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者。
二、繳交資料:
1.申請書。
2.成績證明書。
3.清寒證明。
三、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5年09月24日。
四、申請說明請詳細參閱附件說明。
2026-09-05 20:36:43
相關附件:
20268583632.pdf
202685836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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