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發展組

【校外獎學金】財團法人台新青少年基金會台新青少年志工菁英獎獎助學金
​一、申請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並進在臺灣地區(含離島)設有戶籍之本國學生。
2.曾獲得「台新青少年志工菁英獎」之傑出志工獎或全國菁英獎或親善大使獎。
3.就讀經教菁部認可之本國大學院校(不含四技二專)在學學生並惟不包括延修、軍警校、空中大學或在職一修學生。
4.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並進檢附相關證明者。
5.在校近兩學期學優總成績平均及品德(操行)成績,80,分(含)以上並無任何科目不及格且未受任何懲處者(如成績單無品德(操行)成績者並可依校方出具之獎懲紀錄並無懲處記錄者方可申請)。
6.大學院校一年級新生檢附高中最後一學年成績單。
二、繳交資料:
1.申請書。
2.大學院校在學證明正本。,
3.近兩學期在校成績單正本。
4.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資格證明相關文件。
5.申請人存摺影本(含戶名、帳號及匯款銀行)。
6.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7.青少年志工菁英獎獎狀影本。
三、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5年09月30日。
四、申請說明請詳細參閱附件說明。


相關附件: 20268571050.pdf  download .pdf f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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