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發展組

【校外獎學金】臺南市115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
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且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及本市國民中小學, 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低收入戶。
(二)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及孫子女。
(三)中低收入戶學生。
(四)家庭年所得五十萬元以下之學生。
二、繳交資料
(一)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一份。
(二)獎懲及出勤紀錄。
(三)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一份。
(四)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核准公文或國稅局開立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 料清單一份。
(五)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一份。 前項申請書格式由本局另定之。
三、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5年10月15日。
四、申請說明請詳細參閱附件說明。

相關附件: 20268563241.pdf  download .pdf file    2026856332.pdf  download .pdf f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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