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發展組
公告期限:2026-02-02 ~ 2026-03-31
【校外活動公告】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115年度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理工讀服務計畫
一、申請時間:115年3月1日起至115年3月31日下午5時止。
二、對象: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高中、職、專科、大學)。
三、工讀對象:以弱勢家庭學生(如低收入戶、家庭突遭變故等)優先。
四、服務時間:寒假或暑假期間,實際工讀二週至六週。每日工讀時間以8小時為限。
五、注意事項:工讀費為生活補貼,非體育訓練經費。體育類工讀每日訓練不得超過3小時。應安排服務回饋性質活動,如社區關懷、環境清理等。
六、申請方式: 採網路線上申請,並上傳申請表及計畫書。
七、受核定補助學校如為地方政府轄管學校,應以教育局(處)為受款單位,並請該地方政府教育局(處)統一掣據辦理請款作業,核結程序亦由該教育局(處)彙整後再行報部,以符權責;如受核定補助學校為本部轄管學校,由本部辦理個別撥付作業,核結程序亦由各校報部辦理。八、115年度工讀服務活動最新資訊及申請所需文件、填寫範例,請逕至本部全球資訊網-便民服務-學產基金資源區-獎助學金專區-工讀服務計畫項下參閱。如有疑問,請洽專案辦公室施博元先生,聯絡電話:037-992216分機711。
2026-02-02 15:07:08
相關附件:
2026123741.pdf
2026123749.pdf
202612381.pdf
20261238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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