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
公告期限:2023-10-06 ~ 2027-10-31
【環安中心】邇來發生幾起校園職業安全衛生事件,請師生進行實驗(習)時,應確實穿戴合宜之個人實驗(習)安全防護具,並加強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說明:
一、邇來大專校院發生幾起化學實驗室火災、毒性化學物質氣體洩露及酸鹼液噴濺傷人等事件,鑑於學期初師生操作實驗(習)工作將日益頻繁,請加強化學實驗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以避免類案再度發生。
二、近年發生幾起學生未落實穿戴合適防護具及依照標準作業程序操作實驗,致衍生三度灼傷之重大職安事故,另有未落實點檢及保養實驗設備,導致火災爆炸波及人員受傷與實驗室損毀等情事,爰請師生確實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辦理安全衛生宣導及教育訓練工作,並確實督導學生穿戴個人防護具及落實點檢與保養實驗室設備等,以防止實習(驗)場所發生化學品噴濺時肇生傷害或火災意外。
三、相關適用法規及實驗室安全衛生正確衣著宣導文宣圖檔可查詢教育部校園安全衛生網之安全衛生資源專區、職安法專區及其它安衛文件專區。
2023-10-06 10:2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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