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文單位:總務處事務組
公告期限:2025-08-18 ~ 2035-08-18
【事務組】衛生福利部函知優先採購執行情形並提供優先採購網路資訊平台供參。
一、依據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以下稱優採辦法)第5條及第13條規定辦理。
二、按優採辦法第13條第3項規定,各義務採購單位優先採購比率未達5%者,應敘明理由並檢討改進;無正當理由者,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97條及第102條第2款規定辦理懲處,先予敘明。
三、優先採購網路資訊平台https://ptps.sfaa.gov.tw/最新消息,請自行下載運用。
2025-08-18 16: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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