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總務處事務組

【總務處事務組】113學年度停車場閒置車輛(腳踏車、電動車)處理事宜。
【總務處事務組】113學年度停車場閒置車輛(腳踏車、電動車)處理事宜。

公告對象:全體教職員工生
主旨:113年度停車場閒置車輛(腳踏車、電動車)處理事宜。
一、依據本校停車場管理要點第六條第六點規定為停車場空間最佳化,總務處將不定期協調嘉義縣環保局與派出所等相關單位協助處理閒置車輛(腳踏車)。
二、處理方式:
事務組已於113年12月4日下午將閒置車輛(腳踏車)移除,並集中至上方籃球場旁空地(附件圖星號位置),如有不慎移除正在使用之車輛(腳踏車)請於113年12月12日前上班時間聯絡事務組05-2267125#22154取回您的腳踏車;電動車移至機車停車場後方集中管理如有不慎移除正在使用之車輛(電動車),請於113年12月12日前將您的電動車牽回。
感謝您的配合。
三、113年12月4日張貼公告如照片附件。

相關附件: 20241145212.pdf  download .pdf file    202411452110.pdf  download .pdf f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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