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發展組
公告期限:2026-09-08 ~ 2026-09-24
【校外獎學金】財團法人宋作楠先生紀念教育基金會「宋作楠先生紀念獎助學金」
一、申請資格:
會計系二年級(含)以上大學部在校學生,並經系主任推薦;
家境清寒需要財務補助;
申請前一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七十五分以上或全班排名達前50%;
申請前一學年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
惟申請人之學業成績雖未達七十五分或全班排名達前50%,但家境清寒有急迫性需要協助,且經系主任於推薦函特別說明者,得視為符合申請資格。
二、申請必要文件:
1.獎助學金申請書。(自傳請以電腦打字列印)
2.家庭及個人財務狀況說明書。
3.當事人同意書 (取得立同意書人簽署,包括父母、兄弟、姐妹或戶籍謄本、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低收入戶證明所列成員等)。
4.系主任就品學及清寒狀況之推薦信。(請同學先草擬一份推薦函,請以電腦打字列印)
5.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乙份,低收入戶請附鄉鎮公所發給之證明文件。
6.前一學年在校成績單正本乙份。(請至維澈樓申請)
7.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8.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9.戶籍謄本乙份。
三、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5年09月24日。
四、申請說明請詳細參閱附件說明。
2026-09-08 09:29:21
相關附件:
202688929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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