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發展組

【校外獎學金】知財團法人鴻海教育基金會「鴻海獎學鯨」
一、申請資格:
(一)有學籍(不含五專前三年)之日間部、進修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於修業年限內之 學生(不包括延修生、空中大學、在職專班、學分班之學生)。
(二)112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總成績平均達70分(含)以上, 操行成績平均達75分(含)以上,大一新生以高三上下學期成績為準。※如成績單上以GPA顯示當學期總分,請協助以貴校換算標準換算為百分制成績。
(三)家庭經濟狀況或特殊狀況(符合下列條件其中之一者,並須附上相關證明):
1.家境清寒之邊緣戶
2.家庭突遭變故、家長非自願性失業、或特殊情形致家庭經濟困難者
3.112或113年度各縣市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
4.112或113年接受特殊境遇家庭扶助者。
二、申請日期:113年9月1日至113年9月3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請人需於期限內,完整填具並依照繳交項目順序排序,完成下列文件:詳如附件


相關附件: 2024521104724.pdf  download .pdf file    2024521104750.pdf  download .pdf f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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