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發展組
公告期限:2026-07-29 ~ 2026-09-30
【課外組】轉知教育部115年表揚有具體優良教育業務事蹟之績優志工、志願服務團隊及運用單位
一、獎勵對象:對推動學校教育、社會教育及青年發展業務,有具體優良事蹟之績優志工、志願服務團隊及運用單位。
二、獎勵資格:
1.志工:截至當年度6月30日止,於運用單位從事教育志願服務工作,連續服務2年以上,且服務時數累計達200小時以上,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並經所屬運用單位考核具有績效者。
2.志願服務團隊:截至當年度6月30日止,經運用單位備查在案,於運用單位連續服務1年以上,志工人數達10人以上,並經運用單位考核具有績效者。
3.運用單位:截至當年度6月30日止,訂有志願服務團隊組織規定,運作良好,並有定期、持續推動服務之事蹟,且團隊至少成立滿3年,志工人數達30人以上,並經教育部審查成績優良者。
三、推薦日期:115年8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四、表揚方式:
1.績優運用單位由本部辦理表揚。
2.各志工獎項得主及績優志願服務團隊,由各校自行辦理表揚。
四、其他相關資訊請至該署網站最新消息下載(網址:https://www.yda.gov.tw/)。
2026-07-29 16:29:31
相關附件:
2026629428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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