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人事室
公告期限:2026-05-21 ~ 2026-12-31
【人事室】教育部轉知有關勞動部函釋寄養家庭、親屬安置、類家庭(非專業人員團體家庭)之照顧人力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0條家庭照顧假規定一案
【人事室公告】
公告對象:本校教職員
主旨:教育部轉知有關勞動部函釋寄養家庭、親屬安置、類家庭(非專業人員團體家庭)之照顧人力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0條家庭照顧假規定一案。
說明:依據教育部 115年5月14日臺教人(三)字第1150049080號書函辦理公告,來文及附件請至本校首頁最新消息點閱
人事室 敬啟
115.05.21
2026-05-21 15:44:58
相關附件:
202642134335.pdf
20264213440.pdf
2026421344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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