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發展組
公告期限:2025-01-04 ~ 2025-03-31
【校外活動公告】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114年度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理工讀服務活動
1.目的: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協助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理工讀服務提供弱勢家庭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培養學生感恩心、回饋心及正確價值觀,鼓勵學生結合社區需求及資源,擴大服務能量,運用所學提升自我職能,特訂定本要點。
2.組隊方式:(一)以學校為單位組隊方式辦理,團隊之弱勢學生人數應逾百分之五十;其弱勢學生應具下列條件之一:
1、低收入戶家庭。
2、中低收入戶家庭。
3、特殊境遇家庭、遭遇困境家庭或清寒家庭(應檢具村里長證明或學校師長家庭訪問紀錄)。
4、身心障礙學生。
5、原住民學生。
6、新住民家庭。
(二)經本部專案核准協辦學產基金相關業務者,不受前款規定之限制。
3.申請名額:每校最多二隊,每隊十人至二十人,且受服務人數應達服務人數二倍以上。但經本部專案核准協辦學產基金相關業務者,不在此限。
4.服務期間:利用假期組隊辦理工讀服務,實際工讀期間(不包括起程及賦歸時間)為二週至六週,每日工讀時間以八小時為限。但經本部專案核准協辦學產基金相關業務者,不在此限。
5.服務內容:
(一)社區教育服務。
(二)職能專長之教導。
(三)鄉土文化保存及推廣服務。
(四)自然生態保育宣導及教育服務。
(五)育幼、養老、教養機構服務。
(六)協助推展學產基金業務。
7.補助金額:視預算及辦理績效酌予補助。但經本部專案核准協辦學產基金相關業務者,不在此限。
8.申請時間:114年3月1日至3月31日受理申請2025-01-04 15: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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