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發展組
公告期限:2024-12-16 ~ 2025-01-16
【校外活動公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第7屆青少年諮詢會青少年代表遴選
一、活動目的:為促進青少年參與教育公共事務,廣徵青少年對教育公共事務之建言,並建立本署政策諮詢管道,特設置本署青少年諮詢會,透過公開遴選青少年代表。
二、旨揭遴選簡章之資訊摘要如下(詳如附件):
(一)報名資格:以委員就職日114年4月1日起算,凡年滿12歲、未滿25歲(自民國90年4月1日以後至民國102年4月1日以前出生者)之青少年。
(二)報名方式:114年1月16日(星期四)前,備妥報名資料寄至「國立員林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學務處」(510011彰化縣員林市員水路二段313號),信封上請註明「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第7屆青少年諮詢會之青少年代表報名」(郵戳為憑)或以電子郵件將彙整為同一個PDF電子檔之報名資料寄至報名信箱(cindy750831@gmail.com)。
(三)報名資料:符合報名資格者,向承辦單位報名時,應檢附下列資料各1份(報名後,恕不退還,請視需要自行留存複本):
1.報名表件檢核表(如表1):針對報名表、自傳、佐證資料及裝訂方式等進行自評。
2.報名表(如表2):依格式逐項填寫,貼附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健保IC卡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於表末「填寫人簽名欄」親自簽名,並以1張2頁A4紙,採雙面列印為原則。
3.自傳(如表3):請依格式填寫(字型採標楷體、大小採12或14點字、行距採固定行高24pt,並以1張2頁A4紙,採雙面列印為原則)。
4.佐證資料(如表4):
(1)學歷:在學之青少年,請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未在學之青少年,請附畢業證書影本。
(2)經歷:經歷摘要至多填列10項,曾參與教育單位辦理之活動(如本署辦理之學生代表與署長有約活動、新世紀領導人才培育營等)、學生會與其他相關自治組織、學生社團等幹部之經驗及其他教育公共事務相關活動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並註明與正本相符。如有無法檢附證明文件之經歷項目,應敘明原因;未敘明者,該項經歷不予採認。
裝訂方式:
1.資料排放順序,由上而下為報名表件檢核表、報名表、自傳、佐證資料。
2.A4直式橫書、加註頁碼(置中)、雙面列印;其中報名表、自傳及佐證資料(不包括報名表件檢核表)合計最多以10張(20頁)為限;於左上角裝訂,勿使用其他特殊裝訂方式。
遴選方式:第一階段資格初審、第二階段書面複審、第三階段面試決審。
三、如對上開內容有任何疑義,得逕洽國立員林高級農工職業學校王小姐,電話:04-8360105#321。
2024-12-16 10:06:40
相關附件:
202411161063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