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學務處身心健康中心

【身心健康中心】農業部宣導:入境時勿攜帶動植物檢疫物。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宣導:入境時勿攜帶動植物檢疫物,並請轉知國外親友不要郵遞寄送豬肉產品(如含肉月餅)等動物檢疫物到臺灣,以免受罰。相關罰則及參考資訊如下:

(一)倘自近三年發生非洲豬瘟之國家(地區),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遭查獲,第1次裁罰新臺幣20萬元罰鍰,第2次違規者即裁罰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二)有關非洲豬瘟宣導文宣,可至該署非洲豬瘟資訊專區(https://asf.aphia.gov.tw/ws.php?id=17894)下載使用;另「常見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檢疫規定參考表」可 至https://www.aphia.gov.tw/ws.php?id=10719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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