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發展組

【校外獎學金】基隆市政府113年度「基隆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
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就讀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專科學校、大學校院家境清寒之學生,符合下列標準,未享有公費待遇者,得申請本獎學金
(一)、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其餘各科成績達六十五分以上 。
(二)、 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受警告以上懲處或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甲等)。
二、申請資料:
(一)、獎學金申請表一份 如附件 。
(二)、前一學年(上、下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 。
(三)、前一學年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證明書正本或操行成績證明書正本 。
(四)、在學證明正本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五)、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 。
(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證明 。
三、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3年09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請人需於期限內,完整填具並依照繳交項目順序排序,完成下列文件:詳如附件

相關附件: 20248492450.pdf  download .pdf file    20248492458.pdf  download .pdf f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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